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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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燕英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燕英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告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十五万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原告***负担1750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燕英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3300元(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赵 鑫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张 琦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