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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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长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中心支公司 长沙梅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长沙梅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长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426910.17元,若账上余额不足,则存入不限,取款冻结,直至冻足上述款项后余额方可支取;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