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保险金14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1,550元,由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