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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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纤梵服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3民初4183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3民初4183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广州纤梵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广州两三事服饰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 四、驳回广州两三事服饰有限公司的其它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本诉受理费5160元由广州两三事服饰有限公司负担,反诉受理费4400元由广州纤梵服饰有限公司负担880元、由广州两三事服饰有限公司负担3520元;本案二审本诉受理费4148元由广州两三事服饰有限公司负担,反诉受理费4400元由广州纤梵服饰有限公司负担880元、由广州两三事服饰有限公司负担35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21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