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
广州启奥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广州启奥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支付占有使用费238441元;

二、驳回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876.62元,由原告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负担3593.02元,由被告广州启奥电子有限公司负担4283.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王大亮

人民陪审员  段纯惠

人民陪审员  黄婉玲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此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曾佩仪

方琢华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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