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 烟台市文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吉林省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辽源市杰牌印染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辽源市杰牌印染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烟台市文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544866.50元、利息83172.9975元、违约金554486.65元、律师费260000元和保全担保费22155.49元,合计6464681元。 二、被告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辽源市杰牌印染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526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辽源市杰牌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