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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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云南伟松食品有限公司 郑州博尔特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迪庆供电局 香格里拉市伟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731.00元,由云南伟松食品有限公司负担2577.00元,由香格里拉市伟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577.00元,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迪庆供电局负担2577.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25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