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通市磊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彩易达光电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 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820元,由申请人南通市磊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需要续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日十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续封申请。 |
| 裁判日期 | 2020-01-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