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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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通跃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