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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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红会医院 陕西甲马智慧物联有限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财产损失共计58249.83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鉴定费1440元; 三、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告***支付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0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