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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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东莞市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计价值263812.5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7-09-21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