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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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信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6923.7元,由福建省信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3731.7元,由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319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