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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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太和县路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王海燕 人民陪审员 朱晓玲 人民陪审员 时秀丽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王 静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