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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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湖社区支行 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头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刘怀磊名下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湖社区支行账号62×××66,0101,0中存款253451.00元(账户余额100.75元,实际控制金额100.75元)、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湖社区支行账号62×××98,0101,0中存款253451.00元(账户余额100.75元,实际控制金额0元)、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头支行账号62×××24,0101,0中存款253451.00元(账户余额158.29元,实际控制金额158.29元)。 二、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9月24日起至2021年9月23日止。 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