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莞市建安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富湖畔房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东莞市建安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9583.60元,减半收取计9791.80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东莞市建安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鉴定费33098元,由原告东莞市建安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卢艳晖 人民陪审员 周伟权 人民陪审员 赖葵花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书 记 员 周思珍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