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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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三河营销服务部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价值135535元的财产(如账户存款不足查封价值等额财产补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