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
五河县鹏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赔偿原告***、***、***、***、***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764036元。

二、原告***、***、***、***、***返还被告***垫付的丧葬费30000元。

三、上述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16元,减半收取210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09-10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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