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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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 五河县鹏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赔偿原告***、***、***、***、***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764036元。 二、原告***、***、***、***、***返还被告***垫付的丧葬费30000元。 三、上述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16元,减半收取210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09-10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