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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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德县常莹矿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皖1822民初260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2-05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