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南京爱唯光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省公用信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南京爱唯光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二、本案移送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审 判 长 肖志勇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书 记 员 杨海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