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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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2019)粤1324民初1236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2019)粤1324民初1236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

三、变更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2019)粤1324民初123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为:“***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偿还借款本金970000元(利息以970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9月11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至清偿之日止)。”。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83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24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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