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阿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的以下支付宝账户:×××广州市阿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账号为133××××7418的支付宝账户款项86万元;2.***账号为135××××8821的支付宝账户款项86万元;以上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被申请人的以下微信账户:×××***账号为133××××7418(微信号:×××)的微信账户款项86万元;2.***账号为135××××8821(微信号:×××)的微信账户款项86万元;3.***账号为139××××8006的微信账户款项86万元;以上冻结期限为一年。 三、冻结***在广州市阿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元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两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6-05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