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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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天津鼎晖天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盛世艳阳居家养老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天津鼎晖天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2019)京0115执9334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应当按照案件相对人的人数递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并提交有关的证据。 审 判 长 程 立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熊诗岚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