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农安县汇丰粮食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22执1844号 张国新、农安县汇丰粮食有限公司: 张国新与农安县汇丰粮食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250653.3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239286.67元,其中,本金1000000.00元,利息1224666.67元,迟延履行金9100.00元,诉讼费5520.00元,执行费24907.00元由被执行人交纳。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张国新。至此,张国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122民初420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