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尚品一木家具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处罚 |
法院 |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准予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济环罚字【2019】PY第0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二、限被执行人山东尚品一木家具有限公司自接到本裁定书十五日内缴纳罚款贰拾万(200000.00)元,加处罚款贰拾万元; 三、如被执行人山东尚品一木家具有限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本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