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掖市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营业部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山丹县仓坊街盛泰苑商住小区内1号楼A座23号、26号、27号、29号一层及二层商铺,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