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平市宏野商贸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四平市宏野公路客运有限公司辽河公司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佳鑫商厦有限公司
双辽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平市成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宏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辽河天然气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阳光供热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异议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成立。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12-01
发布日期 2020-12-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