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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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达州市荷叶支行账号6214××××6666存款15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冻结期间,未经本院准许,不得支付。 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