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港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东升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张家港市东升机械有限公司的全部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李 倩 人民陪审员 季惠惠 人民陪审员 尤海琴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书 记 员 朱 莺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