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淮安清浦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苏0812执恢273号

淮安清浦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付春雷、侯敏、史厚国、许金海:

本院(2015)浦商初字第00346号民事判决书的原告淮安清浦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付春雷、侯敏、史厚国、许金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权利人淮安清浦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49209.82元,本院已立案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已执行人民币180000元,该执行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注:此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备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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