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内蒙古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星河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内蒙古星河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孟某经济损失15266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孟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68元,由被告内蒙古星河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354元,由原告孟某负担超标的诉讼费1171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张海清 人民陪审员 安彩琴 人民陪审员 刘春花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张 瑞 注:本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两年内未申请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执行。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