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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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珠海益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斗门支行账号4405********的账户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限额为498938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1-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