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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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滨江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津01**民初6938号民事判决书第5页正文倒数第一至四行“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滨江支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郭秀青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共计120000元;”补正为“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滨江支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郭秀青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共计120000元;”、第6页正文第一至三行“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滨江支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郭秀青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共计100660.99元;”补正为“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滨江支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郭秀青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共计100660.99元;”。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