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高青华盛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
| 法院 | 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高青县规划局2014年3月6日作出的《关于高青县华盛商场改建项目容积率调整的函》;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25.00元,由被告高青县规划局负担2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6-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