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 黄冈市环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黄冈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黄冈市环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于2017年11月6日签订的黄冈市邮政报刊亭经营承包合同。 二、由黄冈市环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退还***承包金1750元、押金5000元共计6750元,并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0元,由黄冈市环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