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德市夏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宁德市夏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500元,减半收取计8250元,由原告宁德市夏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办法:到本院领取省财政厅印制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缴费通知书,至迟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到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6-29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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