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远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宁德市蕉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远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6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