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阜阳市弘邦客运有限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2020)皖1204民初271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2020)皖1204民初271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驳回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00元,合计4050元,由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负担1350元,***负担27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