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濮阳领秀置业有限公司
濮阳市宇达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濮阳领秀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被告濮阳领秀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房屋面积差价款22384.14元;

三、被告濮阳领秀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违约金(以购房款303772元为基数,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11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6年1月15日起计算至2019年12月31止);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2元,由被告濮阳领秀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6
发布日期 2020-12-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