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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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 运城市龙腾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9409元,伤残赔偿金28878.40元,误工费15600元,护理费7800元,摩托车修理费1300元,交通费1000元,共计63987.4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原告***剩余医疗费71850.20元,住***。限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591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被告运城市龙腾物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鉴定费186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960元,减半收取980元,由被告运城市龙腾物流有限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