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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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忻州豪德汇通物流广场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金百隆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忻州豪德汇通物流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原平分公司 南通沪丽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原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南通沪丽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5082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3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