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隆原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 鹤壁市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的起诉。 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已缴纳案件受理费17061元,退还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