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州市洪山房地产开发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
| 法院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0月13日强制拆除原告位于台江区××村××栋××单元房屋的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