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高盛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福海路分理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福海路分理处账号62×××23、中国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营业部账号60×××6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福海路分理处账号62×××23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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