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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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曹北物流有限公司 唐山中元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中国铁路总公司 唐山司曹铁路有限公司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2民初62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唐山曹北物流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48811.77元,退还唐山曹北物流有限公司;二审案件受理费153472元,退还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