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盐城圣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盐城市金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盐城圣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盐城市区人民南路31号圣华时代嘉园6幢109室不动产的所有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他项权证号:市区0142657);解除所有案件对盐城圣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盐城市区人民南路31号圣华时代嘉园6幢109室不动产的查封措施。

二、盐城圣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盐城市区人民南路31号圣华时代嘉园6幢109室不动产归买受人刘景来所有,相应的房产、土地等使用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刘景来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刘景来可持本执行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与买受人刘景来相关的税、费由买受人刘景来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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