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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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安达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名下盐城市区阳光世纪城迎春苑17幢204室房地产所有的查封和抵押。 二、被执行人***名下盐城市区阳光世纪城迎春苑17幢204室房地产归买受人某某某所有。 三、买受人某某某凭本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权证手续,按相关规定,所需税、费、基金依法依规各自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