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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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名下盐城市区阳光世纪城迎春苑17幢204室房地产所有的查封和抵押。

二、被执行人***名下盐城市区阳光世纪城迎春苑17幢204室房地产归买受人某某某所有。

三、买受人某某某凭本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权证手续,按相关规定,所需税、费、基金依法依规各自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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