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淄博通鑫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王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鲁王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周村建筑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鲁王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周村建筑分公司、山东鲁王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5000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淄博通鑫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