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友逸商贸有限公司 淄博恒科达能源中心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0403执2327号 安徽友逸商贸有限公司、淄博恒科达能源中心: 安徽友逸商贸有限公司与淄博恒科达能源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5171.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达成和解,标的额为100000元,执行费1778元已收取。本院已于2020年12月2日将该款100000元转付给安徽友逸商贸有限公司。至此,安徽友逸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皖0403民初6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