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固安县通远农产品培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廊坊市中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2019)冀1022民初333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固安县通远农产品培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500元、廊坊市中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226元均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6-18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