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县支公司
湘潭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李 彦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张飞兵

代理书记员  周升兆

附本裁定引用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下列范围:

……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三条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